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6月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山东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委明电20132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格事故查处,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山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省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简称省大检查办公室),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大检查办公室下设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