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以及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419号)等精神,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二、主要措施1.部署启动。根据市委群众路线办的要求,制定奢华浪费建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2.自查自纠。指导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奢华浪费建设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地摸底排查。3.落实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4.总结评估。由发改局根据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统一汇总后,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