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2010年教学评估实 施 方 案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是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一部分,随着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与实施,教学评估将成为政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教育工作第二轮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0年有48个县级单位要接受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为了加强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教学评估工作指导的力度,2010年教学评估的48个县(市、区)中,有6个单位教育工作督导与教学评估要合并在一起同时进行综合评估。(见附件)。2010年是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第二轮的第一年,在认真总结第一轮教学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重在促进”的原则,以评估、指导教学管理、课程实施、教学研究、课堂教学、队伍建设为重点,特制定2010年教学评估实施方案。一、评估安排在2010年接受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48个单位中,有19个县(市、区)于2010年上半年接受了第一轮教学评估,经省督导评估办公室同意,这些单位上半年的教学评估结果作为今年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