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职工住房档案表填表说明1、 必须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如实填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复写纸复写或复印,各栏所填写内容均不能超出相应表格。2、 表格内容填写说明1.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栏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相一致。2. “离退时间”“是否在编”“参加工作时间”“职级”如果个人不清楚由学校人事处、组织部填写。3. 未婚和离婚教职工均不用填写“配偶” 相关栏目。4. 个人必须如实填写“夫妻双方享受房改房情况”栏目,包括已购住房、租住单位公房(包括套房、单间、宿舍等)。5. “配偶单位审核意见”栏由配偶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包括下岗、失业等),由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3、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 住房面积未达标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合肥市房产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两份。2. 申请人工作变动后调入我校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关住房状况证明:(1) 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属安徽省内的,由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出具;(2) 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属安徽省外的,由申请人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