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制度。科学制定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规划设计学校发展、系统推进学校改革的重要措施。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精神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工作计划的通知(黑教法2014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促进学校完善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等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改革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具体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