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章程编制工作方案长大党201436号 章程在高等学校制度体系中处于“宪章”地位,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编制章程不仅是对学校发展全面规划和重新设计的过程,也是系统推进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顺利完成长沙学院章程编制工作,依照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417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坚持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