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苏州银行(以下简称甲方)和申请苏州银行电话银行服务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话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苏州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电话银行服务,知悉并同意遵守苏州银行电话银行业务章程及甲方有关交易规则。2. 乙方需遵守本协议的内容及使用电话银行服务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在符合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操作,并及时向甲方披露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3.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电话银行业务,应按照甲方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供申请资料,并保证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在营业网点公示的金融服务价格标准向甲方支付电话银行业务相关费用,并授权甲方从乙方账户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义务。5. 乙方办理电话银行业务时,如申请的具体业务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