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及校内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开学及校内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_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