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某市委办公室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范文同志们:2020年5月18日,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xx市委原副秘书长xxx受贿案,对被告人xxx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涉案赃物依法没收,涉案未追缴到案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至20xx年,xxx利用担任xx市委副秘书长及分管xx市委督查室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0万元。xxx,这个人应该来说与我们相距甚远,其职务也不过是个正县级干部。按理来说,我们跨省相隔一千多公里,每个人不可能认识他。但是,事实呢,我想在座的各位不仅知道这个人,而且还很“了解”这个人。为什么?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惊动”了我们,“惊醒”了可以说全国的党员干部。他以他的“惊天伟举”,彻彻底底让我们记住了他,他真的是实现了年少时候“留名”的誓言,完全可以和xx有的一比。我仔细看过此人的一些资料,在座的部分同志,我们在一起“学习”过他,“研究”过他好多次,不过不是先进典型而是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