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204节 填方路基 204.01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路基填筑和结构物处的台背回填以及改路填筑等有关的施工作业。 204.02 填筑材料 1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实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填料。通常情况下,下列材料为非适用材料: ( 1)沼泽土、淤泥、泥炭、冻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2)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土。 ( 3)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 ( 4)液限大于 50%、塑性指数大于 26 的土。 2对于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在采取图纸要求的技术措施并经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3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填路堤,应先进行试验
2、,并将试验报告及其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4路堤填料中其石块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 2/3,路床顶面以下 500mm 厚度内不得采用石块填筑。 5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 204 1 要求。 路 堤 填 料 最 小 强 度 和 最 大 粒 径 要 求 表 204-1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填料最小强度 ( CBR)( %) 填料最大粒径 ( mm) 路堤 上路床( 00.3m) 8.0 100 下路床( 0.30.8) 5.0 100 上路堤 (0.81.5m) 4.0 150 下路堤 ( 1.5m) 3.0 150* 零填及路堑路床 (00.3m) 8.0
3、100 注: *不适用填石路堤。 204.03 试验 1填方材料的试验 在路堤填筑前,填方材料应每 5000m3 或在土质变化时取样,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J 051 93)规定的方法进行颗粒分析、含水量与密实度、液限和塑限、有机质含量、承载比( CBR)试验和击实试 验,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还应做有机质含量和易溶盐含量实验。 2填方试验路段 ( 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 28 天,用路堤填料铺筑长度不小于 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 2)现场试验应进行到能有效地使该种填料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止。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
4、、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试验结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试验结束时,试验段若达到表 203 1 质量检验标准,可作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予挖除,重 新进行试验。 ( 3)用于填方(包括回填)的每种类型的材料,都应进行现场压实试验。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204.04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 1)填方路堤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第 202 节的有关规定对原地面进行清理及压实。所有填方作业均应严格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 2)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承包人应将压后新测绘的填方工程断面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核准,否则
5、不得填筑。 ( 3)填方作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和其它设施产生损坏及干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应由承包人自负。 ( 4)整个施工期间, 承包人必须保证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承包人应自费立即进行修补。 ( 5)路堤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 70%时,应按填石路堤施工;小于 70%时,按填土路堤施工。 ( 6)特殊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 7)路堤基底及路堤每层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填土施工。 2零填挖路基 ( 1)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 0300mm 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 95%。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翻松后再
6、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 2)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 床面,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换填、改善厚度应按图纸或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其压实度应达到表 203 1 要求。 3填土路堤 (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应分层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 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 500m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应小于 100mm。 ( 2)路
7、堤填土高度小于 800m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应将表面翻松深 300mm,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表 203 1 的要求。 ( 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 800mm 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 85%。 ( 4)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 1: 5 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 1m。台阶顶作成 2%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 200300mm 的表土翻松。 ( 5)加宽旧路堤时,应沿旧路 堤边坡挖成向内倾斜的台阶;所用填料宜与旧路堤相同或选用透水性较好的
8、材料。 ( 6)连接结构物的路堤工程,其施工方法不应危害结构物的安全与稳定。 ( 7)如在路堤范围内修筑便道或引道时,该便道或引道不得做为路堤填筑的部分,应重新填筑成符合规定要求的新路堤。 ( 8)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应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料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度的 2/3,并应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 9)填土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个相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段应按1: 1 坡度分层留台阶;如两段同 时施工,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m。 ( 10)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应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 2%范围内;当
9、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应做成 4%的双向横坡;如填筑上层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 11)在土石混合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应进行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摊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不宜超过 400mm。 ( 12)用土石混合料填筑路堤压实度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 4填石路堤 ( 1) 修筑填石路堤,应将石块逐层水平填筑,分层厚度不 宜大于 500mm。石料强度不应小于 15MPa,石块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厚度的 2/3。人工填铺 250 mm 以上石料时,大面向下摆放平稳,紧密靠拢,所有缝隙填以小石块或石屑。人工填铺 250 mm 以
10、下石料时,可直接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在路床顶面以下 500mm 的范围内应铺填有适当级配的砂石料,最大料径不超过 100mm。其他公路填石路堤路床顶面以下300mm 范围内宜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压实,填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150mm。 ( 2) 填石路堤应使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洒水压实。压实时继续用小石块或石屑填缝,直到压实层顶面稳定、 不再下沉(无论迹)、石块紧密、表面平整为止。 ( 3)施工中压实度由压实遍数控制。压实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 5高填方路堤 ( 1) 水稻田或常年积水地带,用细粒土填筑路堤高度在 6m 以上,其他地带填土或填石路堤在 20m 以上时,
11、可按照高填防路基施工。 ( 2) 按照 202 节规定进行原地面清理后,如地基土的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应按照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加固。 ( 3) 高填石路堤应严格按照设计边坡填筑,不得缺填。 ( 4) 高填石路堤每层填筑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填料,按 204.04-3 和 204.04-4 条的有关规定 执行。 ( 5) 高填石路堤如果材料来源不同,其性能相差较大时,应分层填筑,不应分段或纵向分幅填筑。 ( 6) 高填石路堤受水浸淹部分,应采用水稳性高及渗水性好的填料,其边坡比应符合图纸要求,且不宜小于 1: 2。 ( 7) 半挖半填的一侧高填石路堤为斜坡时,应按规定挖好横向台阶,并
12、应在填方路堤完成后,对设计边坡外的松散弃土进行清理。 ( 8) 高填石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观测方法可按本规范第 205 节有关规定办理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方法,观测资料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审查,以便作出路面铺筑的有关决定。 6路基填、挖交界(纵、横)地段路堤填方 ( 1) 横 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 a、 横向半填半挖地段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 b、 要认真清理半填断面的原地面,根据图纸要求及本规范 204.04-3( 4)款的规定将半填断面原地面表面翻松或挖成台阶,再进行填筑。 c、 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
13、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d、 半填半挖路段的开挖,必须待下半填断面原地面处理好,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 e、 若图纸对半填半挖路基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则土工合成材料的设置部位、层数和材料规格、质量要求应符 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 205.03-3( 10)款的有关规定。 ( 2) 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 a、 纵向填、挖交界处的路基填方,应按图纸要求分层填筑,以免因填筑不当,而出现路基纵向裂缝。 b、 纵向填、挖交界处施工首先要认真清理填方路段的原地面,清理长度依据填土高度和原地面坡度而定,原地面清理应符合图纸要求及本规范 204.04-3( 4)款的规定。 c、
14、纵向填、挖交界处的开挖,必须待填方处原地面处理好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挖上挖方断面,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严禁用于填筑。 d、 纵向填、挖交界处填筑时,必须从低处往高处分层摊铺碾压, 特别要注意填、挖交界处的拼接,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e、 纵向填、挖交界处常伴随着半填半挖横断面,承包人在施工时应按图纸要求妥善安排,做到纵横交界填筑均衡,碾压密实无拼痕。 f、 若图纸对纵向填、挖交界处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应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205.03-3( 10)款的有关规定设置土工合成材料。 7粉煤灰路堤 ( 1)粉煤灰路堤施工应符合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JTJ 016 93)的
15、规定。 ( 2)承包人必须按图纸要求铺筑土质或粒料隔离层,隔离层底的路拱横坡不宜小于 3%,且应碾压达到压实度标准。 ( 3)粉煤灰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并宜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当分成不同作业段填筑时,先填地段分层留台阶,便每个压实层相互重叠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 1.5m,保证相邻作业段接头范围内的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 4)土质护坡应与粉煤灰填筑同步进行施工。土质护坡摊铺宽度应保证削坡后的净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按图纸要求,作好土质护坡的排水盲沟。 ( 5)摊铺后的粉煤灰必须及时碾压,做到当天摊铺,当天碾压完毕,以防止水分蒸发而影响压实效果。碾压时,应使粉煤灰的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范
16、围内。 ( 6)粉煤灰路堤应根据压实试验 确定的压实机械类型和压实遍数、摊铺厚度及压实度进行施工。 ( 7)粉煤灰路堤施工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 6结构物处的回填 ( 1)结构物(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 2)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 041 89)有关规定执行。 ( 3)回填材料除图纸另有规定外,宜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或半刚性材料如 灰土等,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材料;填料
17、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 4)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 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 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应小于台高的 34 倍;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 2 倍孔径长度。 ( 5)结构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 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 95%。 ( 6)当用石灰土作填料时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 034 93)有关规定执行。 ( 7)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 完好无损。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夯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它方法压实。如对结构物有损坏,承包人应
18、自费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7排水 ( 1)在地表过分潮湿或水田地段,应在路堤两侧护坡道外开挖纵向排水沟、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纵横向排水沟,排除积水,切断或降低地下水,并应按排水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 ( 2)在护坡道外侧的排水沟,应在沟的外侧填筑土埂,防止水流入。 ( 3)在路基范围内开挖的横向排水沟,不灵切断或降低地下水位作用时,应回填渗水性良好的砂砾料。 ( 4)在路基范围内有大片 低洼积水地段时,可先作土埂排除积水,并将杂草、淤泥以及不适宜的材料清除出路堤以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深度将此地面翻松(如此地面密实度达到要求可不挖松),经处理后再进行压实。对旱地或地表土
19、质疏松时也应进行原地面压实。对压实度的要求,均应符合表 203 1 的要求。 204.05 质量检验 1 基本要求 ( 1) 路基施工应做好临时排水,并与永久性排水系统相结合,避免积水及冲刷边坡。 ( 2) 路基分层填筑,压实度符合要求,层面平整、顶面路拱符合要求。 ( 3) 填石路堤,石块摆平放稳,小石填塞空隙饱满,分层厚度适合压实机械功能要求,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顶面石块稳定,石块尺寸符合规范规定。 ( 4) 路基填料强度( CBR)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2 检查项目 ( 1) 路基检查项目 同规范第 203 节表 203-1 和表 203-2。 ( 2) 粉煤灰路堤检查项目见表 20
20、4-2。 3 外观鉴定 ( 1) 路基表面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圆滑,边线顺直。 ( 2) 边坡坡面平顺稳定。 ( 3) 取土坑,护坡道整齐稳定。 粉煤灰路堤检查项目获 表 204-2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1 纵断高程( mm) +10, -15 水准仪:每 200m测 4点 2 中线偏位( mm) 50 经纬仪:每 200m测 2点 (弯道加测 ZY、 YZ两点) 3 宽度( mm) 不小于设计值 米尺:每 200m测 4处 4 平整度( mm) 15 3m直尺:每 200m测 4处 3 尺 5 横坡度( %) 0.5 水准仪:每 200m测 4个断面 6
21、 压实度 (%) 符合表 203-1要求 环刀法、灌砂法、核子仪法: 每 200m每层测 4处 7 弯沉值( mm) 不大于设计计算容许值 弯沉仪:单向每车道 50m测 1点(或根据要求决定) 8 回弹模量( Mpa) 不低于设计规定值 承载板法:每 500m路中心测 1点 204 06 计量与支付 1 计量 ( 1) 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经 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横断面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按立方米计量。 ( 2) 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 3) 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免费运
22、距以内)、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 4) 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其开挖作业在第 203节路基挖方中计量。 ( 5) 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 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和填方材料的开挖、免费运距以内的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 6) 借土填方、零填挖地段换土填方,其运距在“技术规范专用条款”规定的范围以内时为免费运距,不计运费
23、;运距超过“技术规范专用条款”规定的范围以外时,另计超运距运费,以立方米公里计量。计价中包括运输及其有关作业的费用。 ( 7) 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铲运、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 ( 8) 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 ( 9) 改造其它公路的路基土方填筑的计量方法同本条( 1)款。 2 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3 支付细目 细目号 细 目 名 称 单 位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a 换填土 m3 -b 利用 土方 m3 -c 利用石方 m3 -d 利用土石混填 m3 -e 借土填方 m3 -f 借方超运 m3 -g 粉煤灰路堤 m3 -h 结构物台背回填 m3 204-2 改路、改河、改渠填筑 -a 利用土方 m3 -b 利用石方 m3 -c 借土填筑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