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范本,供参考)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各类助学金实施办法等有关资助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校班子研究制定校内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如下:一、 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父母或一方有重大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学生本人长期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的;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的;父母均属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老少边岛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二、 补助范围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