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阳市潢河、白露河潢川县段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告 (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信阳市潢河、白露河潢川县段河道采砂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一、规划情况简述 规划名称: 信阳市潢河、白露河潢川县段河道采砂规划 规划区域: 潢河 河道 潢川 县与 光山 县交界处至 潢河 入淮河口段。 白露河河道上游潢川县与商城县 、光山县 交界处至白露河河道下游潢川县与淮滨县交界处。 规划概要: 在 潢河 河道 长约 57km,白露河 河道 长约为65km。
2、 河道内规划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两条河流 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 120 150 万 立方米 。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禁止在禁采区开采 河 砂,在可采区进行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该规划的实施,可 以规范潢河及白露河河道采砂活动,遏制无证无水保环保措施随意采砂、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挖乱填乱倒现象,整治潢河及白露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 潢川县 水利局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13033799507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1593763
3、767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工作委托 对规划进行分析 环境初步现状调查 再次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 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得出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对需要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应重新按评价工作程序进行评价。 2、工作内容 针对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对规划进行分析;开展环境现状与分析;根据环境现状分析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
4、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所在地周围居民。 主要事项:您对 潢河、白露河 流域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本规划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流域所经市县的经济发展;本规划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规划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 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电子邮箱: 潢川县 水利局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