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事评理制度说事评理制度 一、 建立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调解主任具体抓,指定专人或设立专班接待群众说事的工作机制。 二、说事评理室每天由一名村“两委”成员带班。值班人员对说事登记造册,谈心记录规范齐全。对说事人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能够当场答复的要立即办理,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群众有事就来说事评理室,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到村委会,同意说事、议事、办事 做到接待地点、接待人员、接待程序三公开。说事由支书和村主任及“两委”成员重点接待成员,现场答复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村“两委”班子成员、说事评理成员、法律明白人,在“说事评理室”信息栏上公布个人电话,以便群众联络。 四、乡党委派包村干部参与说事,组织指导具体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进行记录和整理,记录内容为:诉说事项,解决事项,未解决事项,对未解决的事项如何处理等,建立台账,填写群众在“说事评理“反映问题,当场给予答复或做好解释;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要限时解决,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对重大村级事务或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民主管理工作程序进行,现场落实到人,限时办事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