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宗教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综治办主任、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工会主席等五人为成员。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和处理宗教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班子成员、社区干部和村干部包点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建立每周五必须到宗教场所与宗教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动态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宗教场所的帮扶和稳定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建立村级宗教信息员队伍,村级都明确一名宗教信息员,确保信息畅通。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责任要求,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街道在每年年初及时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排查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出性事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注重加强宗教人士的学习提高,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方法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