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章程*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县*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接受同级党组织直接领导的县文联分支机构;是在本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各分支机构和热心文艺的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建立的基层非盈利性社会组织;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县文联的指导。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努力发展文化艺术事业,整合、利用乡镇文艺资源,充分发挥辖区各企业、文艺社团参与本镇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团结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繁荣文艺事业,促进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推进平安和谐*建设。 第二章 组织和会员 第三条 本会日常工作由乡镇文联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由部分团体成员和个人会员组成。本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会员若干。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名誉主席由理事会聘请。 第四条 本协会按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商讨有关事宜,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总结年度工作。 第五条 本会积极吸纳本辖区内文艺团队(协会)为团体会员,各团队应积极吸纳文艺骨干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