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 为加强我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业务院长和分管药剂科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科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实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