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TANY2018-0104-00 招标人:宁阳县粮食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二一八年六月 项目名称: 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2.1 总则 .2 2.2 招标文件 .8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2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8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
2、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9 4.1 签订合同 . 39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9 4.3 质量与验收 . 39 4.4 合同主要条款 . 40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44 5.1 交货期 . 44 5.2 交货地点 . 44 5.3 验收 . 44 5.4 质量保证期 . 44 5.5 售后服务 . 4
3、4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商务技术要求 . 45 6.1 项目说明 . 45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1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 7.1 报价文件 . 11 7.2 商务文件 . 16 7.3 技术文件 . 1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采 购 人: 宁阳县粮食局 地 址:宁阳县城南街 143 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0538-535598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 201 号(县实验中学南门) 联系方式: 0538-6088
4、868/187538085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TANY2018-0104-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 100 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3.方式: 来人购买,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三证
5、合一营业执照,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2018 年第 3、 4、 5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62470.00
6、元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月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按宁政办发【 2015】 47 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7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7、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开标室(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 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开标室(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 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成 联系方式: 0538-6088868/18753808556 九、采购项目说明: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样品接受台、实验边台、中央实验 台、天平台、空气处理系统、办公家具、空
8、调系统、电脑设备等设备采购、安装及检测站内部装饰。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
9、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宁阳县粮食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 项目编号 SDTANY2018-0104-00 5 项目内容 宁阳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站设备采购及安 装,包括样品接受台、实验边台、中央实验台、天平台、空气处理系统、办公家具、空调系统、电脑设备等设备采购、安装及检测站内部装饰。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662
10、470.00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
11、构代码副本(须提供原件,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3、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 证明( 2018年 3、 4、 5月份)(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 2015】 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近 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 时间 2018年 7月 2日 10时 00分前。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预期将不予受理。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2日 17时 0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 元整 。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 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阳支行营业部 6、银行账号:详见纸质版招标文件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6 日 16 时 30分 以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人:高娇 联系电话:
14、 0538-5637017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并注明项目简称“ 粮食监督站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逾期 不到账,视为投标企业放弃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缴款。)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 前期工作、采购、 安装、调试、 检验、试运行、相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修服务、税费、招标代理费、保修费等一切费用 均包含在总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 项目名称:山东
15、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介质: U盘或光盘 ;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样品要求 1、 样品品种及数量: 符合要求的实验台台面标准样块一块,规格: 87mm 87mm; 符合要求的一字型优质钢制槽拉手一套; 符合要求的不锈钢折页铰链一个; 符合要求的实验室专用优质三联单冷肘动式水龙头一套; 符合要求的多功能双连式电源插座一套; 空气污染物处理系统一套。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
16、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 4、送样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17日 09时 00分; 5、样品不得显示有关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 6、样品提交不全或者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投 标单位责任自负; 7、送样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开标室 。 20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副本,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3、投标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五套。 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7月 17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00分止。
17、截止时间: 2018年 7月 17日 09时 0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开标室。 地址:( 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建设银行南行 100米路西)。 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7月 17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开标室。 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18、暗标” 否 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审计定案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 95%,余款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不计利息。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 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
19、话: 0538-6088868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供货期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取标准。 36
20、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按照 合同金额的 10%以下 (具体缴纳比例由招标人确定)向业主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情况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中标单位。如因中标人原因出现逾期供货安装,每延迟 1日,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000元。 37 特别约定 招标人有权对实验室所用电脑、打印机、空调、摄像机、投影仪、监控及耗材(暂估部分)等设备作甩项处理或参与采购。 下发 清单 中试剂耗材做暂估价计入,暂估数值含税全包价(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前期工作、采购、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相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
21、修服务、税费、招标代理费、保修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 报 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投标单位报价时在 清单 中列入本项计入总报价,暂估数值不得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宁阳县粮食局 。 2.1.2.2投标人: 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22、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
2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1.3.9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投标人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文件规定,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
24、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 符合以下条件: ( 1)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1.4.6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 ”条款为实质性条
25、款,投标人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1.4.7招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 ”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或者样品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四中学壁挂式空调采购项目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6088868 2.1.4.8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26、1.4.10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 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27、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2018年 7月 2日 10时 00分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