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1.3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核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