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理工类)实施细则(修订)2014-2015学年校办字24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我校理工学科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推动理工学科科研工作繁荣发展,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专门设立理工学科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资助理工学科的青年教师从事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的高水平研究。经费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第二条 本基金作为培育类项目,鼓励原始创新与自由探索,申请者可基于本学科前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重要科学问题,根据自身研究专长与兴趣自主选题进行申报。第三条 根据理工学科发展趋势和基金年度额度状况,现设立两类项目:一类为“新教师启动金项目”,项目面向新引进的教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每名教师仅限报1项;另一类为“预研委托(团队基金)项目”,支持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研究团队,原则上每年最多资助“7+1”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面向现有个理工学科院系和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项目面向其它院系,全校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项目研究内容均应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研究领域;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