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与关于发挥“一约四会”的新闻稿村“一约四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弘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一)重要意义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村民自治要求,共同讨论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村规民约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手段,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二)基本原则1、突出广泛性。要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由村民自己提出哪些事项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2、实现合法性。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3、体现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