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5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十三五”(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加快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其对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公平、更全面地惠及人民群众,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并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十三五”时期,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设定为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环境等九个部分。本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编制,主要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