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安全标志)基本要求,适用于安全标志的申请、评审及其他相关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正实施)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ISO 9000:2015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劳动防护用品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3.2安全标志 LA mark表明具备生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能力标识。3.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special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