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草案)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所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陕西省委科技工委 陕西省科技厅推进推进委管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第四条 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第五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兼顾领导班子综合研判情况,综合运用改革创新、安全管理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以及干部自身存在突出问题等进行调整。第六条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