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协议书甲方:华东理工大学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乙方:家教教师_为了树立大学生家教的形象,建立债权分明的家教制度,保障教师、家长及学生的权益,根据上海市高校学生家教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经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家教,并协助乙方与家长取得联系,此后跟踪乙方的家教情况,协调家长与乙方之间的矛盾,保证乙方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乙方:1. 接到甲方派遣的家教后,24小时之内与家长取得联系,因延误时间造成家教不成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 家教老师必须认真备课,以负责、务实的态度从事家教工作。在家教过程中,由于老师原因造成学生成绩不能提高使家长提出中止家教者,视情节轻重,乙方须全部或部分退还家长支付的劳动报酬。3. 家教老师不得在家教对象家中吃、住、接受礼品、借用家教对象家中的东西(如电脑等)和做与家教无关的事情。4. 家教老师按家教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报酬,家教老师不得私自更改收费标准。5. 家教老师不得以路远、考试紧张和回家不正当理由中止家教。6. 家教老师应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