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说课竞赛实施办法(试行)宜师高字201151号一、指导思想“说课”是教师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及教学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为加强教学实践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参赛对象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全体教师(含双肩挑教师、聘任教师、代课教师)均应参加本项活动,40周岁以上教师自愿参加。三、竞赛步骤及方法1竞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2选拔赛由各系(部)负责,按本系(部)应参赛总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推荐选手参加决赛。3决赛阶段由学校成立说课竞赛评委会负责,评委会成员名单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供。评委按照说课质量评审参考标准予以评分,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即为选手得分。按得分高低确定选手获奖名次。4参赛选手通过抽签方式决定比赛顺序,由评委从选手任教的课程教学周历中抽选一节课作为竞赛课程。准备时间均为1小时,说课时间为12分钟至15分钟,要有板书。5要求使用普通话;进入决赛的英语老师可使用双语说课,但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