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宜师高字2013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网络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是对传统课堂教学的补充。在教学中积极探索和使用网络教学,对扩展教学环境、优化教学结构、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在网络教学中资源建设是前提,教学应用是目的。为了促进我校教师更好地利用现有的网络教学资源、规范网络教学工作、提高和保障网络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校师生在建设和应用网络课程时,必须遵守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教学资源管理办法。第二章 部门及教师职责第三条 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络教学管理的具体工作,各教学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职责做好网络教学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教务处对网络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确定网络教学平台上网络教学课程的安排,并监督各教学单位执行;(二)建立和健全每学期末网络教学质量评估检查制度,完善网络课程建设。第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对网络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和健全新学期网络教学申报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