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2018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慈善总会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在全区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原则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二、发动对象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学校及其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及其村(居)民;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三、捐赠形式1.现金捐赠。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2.设立基金。通过设立企业认捐基金、企业(团体)冠名慈善基金、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3.定项捐赠。倡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总会确定的捐赠项目定项捐赠。四、税收减免政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