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及监督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及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第三条 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参与,用于识别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的控制过程,风险管理是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础上开展的一项高级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