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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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现制定香洲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一、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遵守“十个一律”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香洲区企业。二、复工复产条件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保护措施,符合以下条件方能复工复产:(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建立疫情防控管理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二)员工排查到位。1.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建立“一人一档”分类筛查机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2.加强返岗返工人员管控。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应第一时间要求其隔离14天,并向社区报告。当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务必要求其留在当地不得返回珠海复工,对违反规定私自返回人员要给予惩戒。(三)设施物资到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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