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全文最新第1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2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第3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守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第4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气力。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建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调和,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第5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良好传统,模范遵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守旧军事秘密,遵照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6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