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共 19 页 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 年财政综合支出 绩效再评价报告 受昭通市财政局委托,云南昭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着客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按照昭通市 财政局 关于印发 2017年 市本级 财政支出绩效 再评价 实施方案的通知(昭 财绩 2017 6号)文件要求和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的指标体系、 实施 方案,组成评价小组, 依据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提供的资料,结合深入直接评价对象的基础上,对“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 年财政综合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并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经费概况 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属参 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 20
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 10 人,事业编制 10 人)。实有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8 人、在职事业人员 9 人、离休人员1 人、退休人员 5 人。编内公务用车 4 辆,实有 4 辆,其中:轿车1 辆,越野车 3 辆。 2016 年部门决算收入 1270.3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31 万元。 2016 年部门决算支出 1432.98 万元(其中用年初基本支出结转支出 8.81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 153.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4.91 万元,项目支出 568.07 万元 。 2016 年 对账单部门额度结余 358.70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3、第 2 页共 19 页 项目结余 323.7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结余 30.2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行政运行资金结余 4.76 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一)、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2016 年,市残联公用经费支出 64.28 万元,占部门综合支出1432.98 万元的 4.49%。 1、资金投入与使用。 ( 1) 公务用车费:实际支出 11.95 万元 。按车辆类型分析,轿车的费用为 1.69 万元(其中:保险和车船费 0.23 万元、停车费和通行税 0.32 万元、燃料费 0.69 万元、维修费 0.45 万元);越野车费 用为 10.26 万元(其中:保险和车船费 1.20 万元、停
4、车费和通行税 0.89 万元、燃料费 3.22 万元、维修费 4.94 万元)。 2015 年公务用车费用为 12.69 万元, 2016 年比 2015 年减少 5.83%。 ( 2) 公务接待费 :实际支出 12.31 万元,与上级、同级、下级往来支出金额分别为 4.74 万元、 1.62 万元、 5.95 万元。 2015 年实际支出 12.5 万元,与上级、同级、下级往来支出金额分别为 4.32万元、 3.30 万元、 4.88 万元。 2016 年比 2015 年与上级、同级、下级往来支出分别增加 9.62%、 -50.76%、 21.88%。 ( 3)因公出国费: 2016 年及
5、2015 年均无支出。 ( 4)会议费:实际支出 3.59 万元, 2015 年支出为 5.26 万元,2016 年比 2015 年减少 31.75%。 ( 5)培训费:实际支出 0 万元, 2015 年支出 8.57 万元, 2016年比 2015 年培训费支出减少 100%。 ( 6) 差旅费: 实际支出 13.48 万元, 2015 年支出 15.55 万元,第 3 页共 19 页 2016 年比 2015 年差旅费支出减少 13.31%。 ( 7) 其他费用( 除上述科目外的费用 ):实际支出 22.95 万元 ,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工会费和劳务费 等。 ( 8) 其他事项 : 昭通市残
6、疾人联合会 2016 年部门支出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支出总数为 864.92 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入的基本支出 244.4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入的基本支出 620.51万元。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入的基本支出情况进行表述,本报告将该部分资金列入“ 三、项目执行情况”部分进行陈述。 昭通市残疾人联合会年初预算数为 318.70 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性支出 121.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9.2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 万元,项目专款 121 万元。因未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数及人员工资 调整等原因,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相差较大。 昭通市残联人联合会的年初预算中
7、除办公费等,还包括业务费 16.5 万元。 2、执行效果 通过对公用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分析,市残联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为正常开展业务而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办公费等。 从预算执行情况看,市残联公用经费预算总金额为 49.20 万元,决算总金额为 64.28 万元,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原因: 2016 年的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差旅费等没有细化入年初预算数,工作任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第 4 页共 19 页 公用经费预算资金保障了部门正 常运转的需要,为市残联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工资福利支出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实际支出
8、 45.67 万元,占部门综合支出 1432.98 万元 的 3.19%。其中:离休费支出 7.86 万元、退休费支出 25.12 万元、救济费支出 0.75 万元、医疗费 0.83 万元、离退休人员劳务费 0.14 元、抚恤金支出 10.97 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实际支出 134.46 万元,占部门综合支出的1432.98 万元的 9.38%。其中:基本工资支出 68.18 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51.03 万元、绩效工资支出 11.03 万元、奖金支出 4.22 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16 年,市残联项目支出 1188.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568.07 万、
9、政府性基金支出 620.51 万元),占部门综合支出 1,432.98 万元 的 82.94%。 (一)残疾人康复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 1)为贫困截肢残疾人安装假肢 85 例;( 2)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 60 例;( 3)为 160 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 160 台,为 10 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购置验配助听器 20 台;( 4)残疾人康复中心征用土地及前期工作经费。 资金投入与使用: 拨 入资金 497.90 万元(中央资金 81.90 万元,省级资金 5.00 万元,市级资金 411.00 万元),支出 477.39 万元,结余 20.51 万元。 任务完成情况: (
10、1) 贫困截肢残疾人假肢安装。 2016 年 5 至 6 月,辅具中心第 5 页共 19 页 工作人员深入威信、永善、绥江、水富、彝良五县对 200 余名急需安装假肢的贫困截肢患者进行认真筛查,并将适合免费安装假肢的贫困截肢患者做好登记造册,为贫困截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6 年 6 月与云南圣泰来假肢矫形有限公司签定了协议,并分批分期组织截肢患者到指定地点进行假肢安装,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认真做好受助截肢患者的假肢制作、调试、适应性磨合训练等每一个环节,于 2016 年 9 月结束假肢安装工作。 为 85名贫困截肢残疾人安装假肢 88 例(其中:大腿 22 例,小腿 5
11、4 例,膝离断 6 例,髋离断 6 例)。 ( 2)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装配。 2015 年,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在绥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期间,对急需 装配矫形器 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 进行认真筛查,并将适合免费 装配矫形器 的贫困 肢体残疾儿童 做好登记造册,为贫困 肢体残疾儿童 免费 装配矫形器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与云南圣泰来假肢矫形有限公司签定了协议,并分批分期组织肢残儿童到 指定地点进行 矫形器装配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受助肢残儿童的 矫形器装配 、调试、适应性磨合训练等每一个环节,于 2016 年 8 月结束 矫形器装配 工作。 为 37 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装配矫形器
12、72 例。 ( 3) 贫困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验配。与昭阳区雅音电子产品经营部合作, 2016 年 9 月深入鲁甸、巧家、大关、永善五县为贫困听力残疾人进行测听、取耳模等工作, 2016 年 10 月完成助听器安装、调试工作。为 170 名贫困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 180 台(其中:省辅具中心下达 160 台,市残联自行购置 20 台)。 ( 4) 康复中心征地。投入资金 274.49 万元 用于支付康复中心第 6 页共 19 页 土地款。 项目执行效果: ( 1)贫困截肢残疾人假肢安装: 85 名受助 截肢 残疾人改善了自身功能障碍,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了家庭负担,社会反响良好。 ( 2)贫
13、困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装配: 37 名受助 肢体残疾儿童改善了自身功能障碍,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了家庭负担,社会反响良好。 ( 3)贫困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验配: 170 名受助听力残疾人改善了自身功能障碍,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了家庭负担,社会反响良好。 ( 4)康复中心征地:为康复中心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二)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 绩效目标:( 1) 残疾人就业培训及就业示范基地补助: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鲁甸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培养残疾学生进入社会后的自理能力,创办校办工厂,为残疾学生提供就业。( 2)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3)残疾人扶贫:为进一步推动
14、全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建设,以此带动更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经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永善县茂林镇永兴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召开全市残疾人技能扶贫就业创业现场会,要求参加人员为各县区残联理事长、分管就业工作副理事长和 1 名具体负责残疾人就业的同志。( 4)盲人按摩:根据省 残联、省扶贫办关于下发云南省开展“助盲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万名盲人按摩培训扶持工作,计划培训盲人第 7 页共 19 页 40 人。 资金投入与使用: 2016 年拨入资金 58.29 万元(省级资金 41.79万元,市级资金 16.50 万元),全年实际支出 52.40 万元,结余 5.89万元。 任务完成
15、情况: ( 1) 残疾人就业培训及就业示范基地补助。 2016 年,永善、彝良、巧家三县分别举办了补鞋、摩托车修理等培训班,共为 45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该工作已于 2016 年 11 月全部结束并帮助实现了个体就业;鲁甸县特校自建校起,即想为残疾人 所想,积极探索残疾人就业门路,在校周边租赁土地(建蔬菜大棚、建养猪场、养鸡场、果园、煮酒作坊等),利用课余时间带领残疾学生参与劳动,逐步培养残疾学生的生产、生活技能,产品已基本做到自给自足,并有余量销往周边学校,切实提高了残疾学生的社会生活能力,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还将吸纳更多的残疾学生就业。根据这一情况,故将鲁甸县特殊教育学校确定为残疾人就
16、业示范基地 ,已帮助 15 名残疾学生实现就业。 ( 2) 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永善县残联对 25 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电工培训;水富县残联对 30 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摩托车修理培训。 ( 3) 残疾人 扶贫。成功举办全市残疾人技能扶贫就业创业现场会。 ( 4)盲人按摩。委托吉康国际举办第十期盲人初、中级保健按摩培训班。对 53 名盲人开展按摩培训。 项目执行效果: 第 8 页共 19 页 ( 1)残疾人就业培训及就业示范基地补助: 60 名贫困残疾人学会一项就业技能,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了家庭负担,社会反响良好。 ( 2)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 ,使残疾人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
17、减轻了家庭负担, 得到家庭和社会的好评。 ( 3)残疾人扶贫:通过召开现场会,各县区回去后都积极在本辖区内帮助和支持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建设,现各县区都创建了 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带动了周边残疾人脱贫, 社会反响良好。 ( 4)盲人按摩:通过培训,使盲人朋友学会了按摩技能, 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减轻了家庭负担, 得到家庭和社会的好评。 (三)残疾人体育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选拔、培养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奖励先进个人。 资金投入与使用:拨入资金 32.98 万元(市级资金),支出 32.98万元。 任务完成情况: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2015 年
18、 9 月 10 日至 20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我市有8 名运动员入选云南省代表团,分别参加了田径、游 泳、轮椅篮球、轮椅击剑等 4 个项目的比赛。经过几天激烈的竞争和顽强拼搏,我市运动员潘世云、程宗茂、方自东、付永青、陈大梅、杨超、杨艳、魏沛会共获得金牌 10 枚。根据昭通市残疾人体育运动比赛成绩奖励办法(昭市残 2013 55 号)文件精神,将要对潘世云、程宗茂、方自东、付永青、陈大梅、杨超、杨艳、魏沛会予以奖励。按照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残运会的运动员每枚金牌 2 万元 ,每枚银第 9 页共 19 页 牌 1.5 万元 ,每枚铜牌 1.2 万元 ,第四名 800 元。潘世云获 4 枚金牌、
19、2 枚银牌,应给予 11 万元的奖金;程宗茂获 4 枚银牌,应给予 6万元的奖金;方自 东获 2 枚金牌, 1 枚银银牌,应给予 5.5 万元的奖金;付永青获 1 枚金牌,应给予 2 万元的奖金;陈大梅获 1 枚金牌,应给予 2 万元的奖金;杨超获 1 枚金牌,应给予 2 万元的奖金;杨艳获 1 枚金牌,应给予 2 万元的奖金;魏沛会获 2 枚铜牌,一个第 4 名,应给予 2.48 万元的奖金。 项目执行效果:通过运动员们的努力拼搏,在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中为云南、为昭通争了光,对作出贡献的运动员予以奖励,以此推动全市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发展。 (四)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 1)贫困
20、残疾人信访解困:帮助解决来到市残联请求解决生活及路途补助的残疾人。 ( 2)残疾人状况监测:通过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监测,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资金投入与使用:拨入资金 9.12 万元(中央资金 3.83 万元,省级资金 3.29 万元,市级资金 2.00 万元),支出 5.29 万元,结余3.83 万元。 任务完成情况: ( 1) 贫困残疾人信访解困。 2016 年全年共为 46 名到昭 通 请求解决生活困难及回途补助的贫困残疾人提供资助。 ( 2)残疾人状况监测。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
21、通知(残联 2011) 93 号)和省残联关于开展我省新一第 10 页共 19 页 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云残发 2011) 80 号)文件要求, 2011 年至 2015 年将开展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对监测样本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对监测小区重新进行小型残疾人口抽样调查。此次调查监测对 6 个调查监测小区重新进行了小型残疾人口抽样调查,巧家、盐津、镇雄三县都严格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调查监测相关业务工作。 项目执行效果: ( 1)贫困残疾人信访解困:为 得到资助的 46 名残疾人提供了政策咨询和回途补助,为社会稳定 起到了较好作
22、用。 ( 2)残疾人状况监测:通过对 149 名残疾人状况的监测,为中国残联制定政策提供了有效数据,使残疾人进一步 提高了生活质量,社会反响良好。 (五)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 1)康复中心征地:用于支付康复中心土地款,为康复中心建设用地提供保障。(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认真完成省政府 2016 年 10 件“惠民实事”之一“阳光家园计划” 智力 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 2 万名项目资助任务,通过组织实施本计划,促进各县(区)普遍建立残疾人托养骨干示范机构,促进各种形式的集中托养 和居家托养,促进托养服务队伍建设,改善托养服务条件,提高托养服务能力水平,使更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帮助其增强生活信心,提升生活参与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资金投入与使用:拨入资金 125.00 万元(省级资金),支出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