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培训材料孝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法律法规培训材料 2019年8月 “以案释法”:加强渣土、背建、市容市貌管理及处罚 1、渣土、建筑垃圾方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09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整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做以下讲授:(供大家共同学习、交换) 1、规范和加强建筑垃圾消纳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根据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计划,经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只用于建筑垃圾消纳,严禁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场。 法律根据:建设部【2005】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5条、第10条、第105条。 2、规范和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需要回填和消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申请,明确具体的处置数量、渣土性质、处置时间等,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不是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