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关于展开“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关于展开“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根据区纪律委员会关于展开“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达川纪办发201843号)的文件精神,8月8日上午10点,木头乡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各村(社区)3职干部在清水村视频会议室集中收看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庭审公然网“庭审直播”节目,现将我乡展开“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以下: 1、高度重视,积极宣扬收到文件后,乡纪委积极组织展开了“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并第1时间将收看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庭审公然网“庭审直播”节目的播出时间通过政府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方式向乡机关、各村(社区)和辖区内乡级各单位进行了宣扬,切实提高了我乡干部对该“庭审直播”直播节目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2、认真观看,积极讨论在全部干部职工、各村(社区)3职干部认真收看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庭审公然网“庭审直播”节目以后,大家集中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