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饶师院发20165号,2016年12月6日)为贯彻落实上饶师范学院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饶师院发20142号,2014年11月27日),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设置原则每一个在招的本科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二、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左右,原则上为教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3熟悉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5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丰富经验。三、工作职责1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2协助制定或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3协助组织本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