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成立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落实。(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对本局行权行为自行列出了负面清单,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我局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