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收缴自查报告一、按规定收缴学费我校2013年度普通本专科生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2014年度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热门专业通过教育厅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经山东省物价局审批(详见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审批(备案)表)、校企合作办学经山东省物价局备案(详见附件山东省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备案表),其中2014级新生学费全部采用直缴财政方式上缴。二、按规定收缴住宿费我校学生住宿费的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64号),并按要求对所有公寓在省物价局进行备案(详见附件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公示表),其中2014级新生住宿费全部采用直缴财政方式上缴。三、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备案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表收取相关服务性代收费,校园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