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昂溪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结合我区财政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由国库支付中心内部关联控制、考核、监督专职控制三个方面相互作用的内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昂昂溪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内部各项业务管理活动。第四条昂昂溪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规定。第五条 局长对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二章目标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