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系统与市法院系统数据接口建设需求1.建设内容1.1 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市两级法院与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电子信息的相互共享。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市仲裁院和市中院分别在政务外网建立各自的前置机交换库。 市仲裁院根据法院查询需求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信息定时传输到法院的前置机数据库。市法院定时将改变仲裁裁决的生效裁判文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传输到仲裁院的前置机数据库。1.2 建设步骤 本次建设拟分为二个步骤逐步实施: 第一步:市法院实现与市仲裁机构的数据共享平台搭建、网络调试和完成部分现有数据的共享。 第二步:完善平台内共享数据,实现需求中所有提及数据的共享。1.3 设计原则体系结构设计是否完备对于系统是否能够适应将来新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系统的设计需满足以下几项原则: 可扩展性原则:在满足现有的需求基础上,应考虑到系统充分的可扩展性,以满足原有业务未来的扩展性及新业务的发展。且应考虑到目前区级仲裁机构的案件电子信息化水平,预留其接入数据端口。 接口良好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