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主要内容简介一、概况(一)调整完善必要性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及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安排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宝鸡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和千阳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千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二)调整完善任务1、开展中期评估。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调整和管理的建议。2、调整规划目标。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调控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统筹安排县域内各区域和各类用地,重点落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生态用地规模。3、优化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