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性心律失常紧急处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其次纠正与处理基础疾病和诱因 衡量获益与风险 兼顾治疗与预防 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原则一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 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 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 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 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 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 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 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 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心律失常紧急处理原则一 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紧急处理原则二纠正与处理基础疾病和诱因,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 心律失常病因明确者, 在紧急纠正心律失常同时应兼顾基础疾病治疗, 有关基础疾病的急性处理,应根据相应指南进行。 基础疾病和心律失常可互为因果,紧急救治中孰先孰后, 取决于何者为当时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