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XX县全面推行“3项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1步规范行政执法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进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点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进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9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3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9XX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整体要求 (1)本工作方案所称“3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进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划入党群工作序列但依法承当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或单位、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要按本工作方案的规定,建立并实行“3项制度”。 (3)县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3项制度”工作的第1责任人。县政府建立由司法、编办、政府办、发改、工信、财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