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然依申请公然制度1、为进1步保障和落实党员、大众的知情权,根据南丰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党务公然的实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然,是指党员、大众(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身需要向党委提出申请公然未向社会公众公然的事项,党委依照本制度向申请人公然的活动。3、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不予公然。4、申请人申请公然党务信息时,可以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党委提出。5、申请人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2、所需党务信息的内容描写;3、申请提交时间。6、党委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归档。公然内容应当经集体研究或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作出予以公然或不予公然的书面反馈。7、申请人要求提供的党务信息含有不予公然的内容,但能够辨别处理的,党委应当提供可以公然的内容。党务公然检查考核制度1、党务公然工作的检查考核依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增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党务公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党支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