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运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芮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和较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