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藻镇吴墅村 公墓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诸暨市 江藻 镇 吴墅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日 期: 二一 八 年 五 月 江藻镇吴墅村 公墓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 江藻镇吴墅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江藻 镇 邮政编码: 311822 联系人: 卢保千 电 话: / 手 机: 1381952658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金鸡山路 12号
2、 6楼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许卓杰 电 话: 0575-87228055 手 机: 13615755756 传 真: 0575-87228055 诸暨市 江藻 镇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 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 前附表(一) . 2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 5 1.总则 . 6 2.招标文件 . 7 3.投标文件的编制 . 9 4.投标 . 11 5.开标 . 11 6、评标 . 12 7.定标 . 13 8.合同的授予 . 13 9.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 14 1
3、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11.纪律和监督 . 15 12 其他 . 15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 16 1.合同协议书 . 16 2.专用合同条款 . 18 3.通用合同条款 . 25 4.合同附件 .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 . 3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4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人: 诸暨市江藻镇吴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3、工程名称: 江藻镇吴墅村 公墓建设工程 4、工程类别: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 5、建设地点: 诸暨市 江藻 镇 6、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81万元 7、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范
4、围内的道路、挡墙、墓穴、排水沟、踏步、亭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 60 天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诸暨市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本企业市政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贿犯罪 记录 。 12、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 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
5、资格。 13、 潜在投标人未办理交易员证的,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 604 室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详见附件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员申请表)。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6、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7、信息发布时间: 2018 年 5月 11 日 8:00 时至 2018 年 5月 14 日 17:00 时止 18、 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9、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17日 14:30 时 地点:诸暨市 江藻 镇人民政府 四 楼 20、联系人: 卢保千 13819526588 (招标人) 许卓杰 136157
6、55756 (招标代理机构) 孟津羽 0575-89092123 (招标办) 诸暨市江藻镇吴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2018年 5月 11 日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一) 项号 项目名称 内容与要求 1 招 标 人 诸暨市江藻镇吴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工 程 名 称 江藻镇吴墅村 公墓建设工程 3 建 设 地 点 诸暨市 江藻 镇 4 建 设 规 模 总造价约 81 万元 5 招 标 范 围 及 内 容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道路、挡墙、墓穴、排水沟、踏步、亭等工程,详见 设计施工图。 6 工 程 类 别 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 7 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
7、除本表第 24 项) 8 质 量 标 准 合格 9 工 期 要 求 60 天 10 资 金 来 源 出 资 比 例 自筹 11 投标人资质 等级及要求 诸暨市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投标人及法定代 表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项目经理资质 等级及要求 本企业市政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本表第 11 项、第 12 项、第 25 项和第 29项 14 工 程 计 价 方 法 综合单价法( 2013 清单计价规范、 2010 定额计价依据) 15 投标有效期
8、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 标 文 件 份数及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 17 评 标 办 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8 下浮率区间 10% 15% 19 招标控制价 81.1524 万元 20 规 费、税 金 规费 7.3%、税金 11.00% 21 材料设备价格 采 用 依 据 主要材料信息价按绍兴造价管理信息 2018-3 期、浙江造价信息2018-3 期、杭州造价管理信息 2018-3 期、宁波造价管理信息 2018-3期等除税信息价计入、市场调查价 22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范 围 当 /在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
9、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 5%以上时,对 5%以外部分进行补足或扣回。 23 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 24 招标人自行 供应的材料 / 25 开标会议 参加人员 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交易员、项目经理 携带资料: ( 1)交易员证原件; ( 2)营 业执照原件; ( 3) 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5)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 7)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 上述人员未到场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
10、情况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6 标段开标顺序 / 27 投 标 费 用 招标文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如需图纸请自行跟招标人联系,图纸押金 500 元(在开标后 5 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8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总工程款的 70%,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 95%,余下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14 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9 投标保证金 已按规定缴纳 2018 年度投标保证金(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 3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其中质量保证金 40
11、%、工期保证金 3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 30%) 收款单位: 诸暨市江藻镇吴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江藻 支行 银行帐号: 201000032711633 4 31 其 他 1、资质证书按建建发 2015 421 号规定执行。 2、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证书由 江藻 镇 招标办保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退还。 3、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必须到 江藻 镇 招标办递交本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4、市外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登记。 5、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建办市
12、2013 7 号文件规定。 6、市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 税收缴纳在诸暨。(第四章 4.3 投标承诺书)。 7、中标市外企业须按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的补充意见办理项目备案登记手续。 5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8 年 5 月 11 日 8: 00 时 2018 年 5 月 14 日 17:00 时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购买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 / / 不集中组织, 自行踏勘 招标 文件澄清
13、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10:00 时止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0575-8722805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14:30 时止 江藻 镇政府四楼 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8 年 5 月 17 日 14:30 时 江藻 镇政府四楼 6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诸 暨市 江藻 镇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招管办)备案,同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14、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 项。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 项。 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 项。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0 项 。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0 项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5项 。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9 项 。 投标人必须根据施工总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竣工日期
15、以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签发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8 项 。 按照现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其返工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返工时间计入施工总工期,并按工期处罚要求处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1 项 ; ( 2)项目经理或
16、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2 项 ;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 3)潜在投标 人未办理交易员证的,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 604 室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详见附件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员申请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
17、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7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8、。 1.5 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文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押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7 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施工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
19、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 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专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 1.10.1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部分材料(设备)原则上由招标人推荐三个(含)以上品牌供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一进行报价,中标后由承包人按投标品牌自行采购。具体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1.10.2
20、 暂估价材料(设 备):部分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投标人按暂估价进行报价。暂估价材料(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若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结算时按发包人签证价确定材料(设备)单价。具体暂估价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1.10.3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除 1.10.1 项和 1.10.2 项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商品砼、预拌砂浆的使用按诸暨市人民政府令第 43 号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 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