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华大学经典诵读暨口语传播 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 名称: 东华大学 经典诵读暨口语传播协会 第二条 主管部门: 东华大学 工会 、东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 协会主题口号: 诵读经典 传承文明 第四条 协会宗旨: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奉献高尚精神食粮,提升 校园 文化品 位 ,提高教师语言修养 。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倡导文明、高雅的 校园 文化生活 ; 积极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朗诵会,通过诵读经典, 来 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 创造 东华大学 朗诵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 ; 加强 东华 与 上海各高校 朗诵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 倡导个性与共性 共存 、高雅与亲切
2、 相融 的艺术美学, 不断推出内容健康、格调清新,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诗文朗诵作品 , 歌颂人间真善美 ; 紧跟现代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在 创作与欣赏之间 搭建 新平台 ; 推广普通话,传播朗诵艺术,丰富 东华 文化生活,提升 东华 文化品位。 第五条 协会 工作方针: 以活动求生存,以交流 促 凝聚; 以 创新 求 发展,以专业 促 进步。 第六条 协会 工作目标: (一) 努力提升协会成员朗诵艺术的专业水准, 以朗诵会、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语言技巧培训等为主要活动方式,开展朗诵艺术、演讲艺术、交际与口才艺术等有关活动, 为 校园 语言文化的繁荣与进步 贡献力量。 (二) 积极配合教育
3、部、国家语委 、 上海市 教育工会及上海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推出的 “ 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 ” ,在全 校范围内 开展 相关活动 ,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推广普通话、推行汉字 规范 化 有机结合,鼓励 教职员工在 诵读中亲近经典 、陶冶情操 , 提高语言修养, 自觉做中华优秀文化的倡导者,社会先进文化的引领者,校园良好师风的示范者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 七 条 协会 业务范围: (一) 定期举办朗诵会,丰富 教工 文化生活;( 二 )开展与朗诵相关的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 三 )与 市 内外朗诵组织 开展 合作与艺术交流 活动 ;( 四 )鼓励和帮助朗诵工作者和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
4、和艺术水平,交流朗诵技艺,研究朗诵理论,发展朗诵教育,为繁荣 学校 朗诵艺术事业而不懈努力; (五 )选拔优秀会 员参加上海市 及全国性的 朗诵、演讲大赛。 第三章 会员 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 八 条 协会会员资格 凡 热爱 朗诵艺术, 自愿接受本协会章程 ,愿意参与协会活动 的 东华教职工, 均可入 会 。协会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第 九 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 放 盖有朗诵协会印章的会员证。 第十 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朗诵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朗诵协会 活动 的权力 ;(三
5、)获得朗诵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朗诵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 一 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二)执行协会 决议;(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四 ) 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五)按期交纳会费 。 第十 二 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朗诵协会,并立即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 三 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立即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组织 管理制度 第 十四条 组织机构:协会日常工作由 理事 会负责 , 聘任名誉 会长 、特邀顾问若干人,设 会 长 1 人
6、, 副 会长 2 人, 艺术指导 1-3 人 , 秘书长 1 人, 副秘书长 2 人。 第 十五条 朗诵协会 会 长 、副 会长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好;(二)热爱协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献身精神,并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号召力; (三)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协会工作,愿意为协会贡献力量,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四) 有 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领导组织 朗诵 活动的相关经验,对协会的发展和运作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第 十 六 条 朗诵协会 会长 行使下列职权 (一)
7、召集和主持 常务委员 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朗诵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应书面委托其他副主席或秘书长代为行使职权。 第 十 七 条 朗诵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种朗诵会;(二) 负责会费的使用与管理;掌管财务账目,办理会费及其他经费往来过程中的各类财务手续。 第十 八 条 朗诵 协会负责人 需履行下列 义务 (一) 整合、利用协会内外资源,带领、指导协会成员共同完成协会定下的工作目标;(二)完善协会部门设置,优化人员结构,制定公平有效的干部选拔制度;(三)建立完善协会各项
8、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执行,确保协会运作流畅有序;(四)做好协会成员的组织管理,了解成员思想动态,使得成员工作热情饱满,积极向上,并积极进行各项培训,维护协会高效有序运转;(五) 带领协会会 员开拓创新,使协会工作成效明显 ; 第五章 财务管理 及经费使用 原则 第 十九 条 协会经费来源: 学 校 有关部门的拨款 、 社会赞助;收取会费 (必要时) 等。 第 二 十条 协会 财务管理原则 : (一) 朗诵协会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二) 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
9、(三) 财务管理人员应坚持“严谨、公开、高效”的原则,遵守财务制度。 (四) 对于由财务人员个人过失导致的损失,由财务人员一人独自承担,其它损失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 二 十一条 朗诵协会的经费支出包括:(一)活动 支出:校内外 活动 所需要的宣传 费 、场地租用费、多媒体 及 仪器 设备使用 费 等 活动 性经费。 (二 ) 设备购买:购买音像资料及相关仪器设备所需的费用。(三)人员费用 : 聘请朗诵艺术家来校作艺术指导所需的费用。(四)事务性支出:维护协会日常工作开展所支出的费用 。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任何会员均可提出对章程修改的提案,经由常委会成员讨论后表决获 2/3 票数以上可获通过并由会长颁布正式实行。 协会终止的程序 (一 )由协会负责人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就终止协会征求成员意见。 (二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协会负责人方可向 校 工会递交协会注销申请书。 (三 )由 校 工会审查并由其做出最终决定。 (四 )校 工会向全校进行公示。 附加说明 (一)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校 工会备案。 (二)章程对协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东华大学 经典诵读暨口语传播 协会对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章程自协会经 校 工会核准 成立 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