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火山直播艺人合作协议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火山ID: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甲方系依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营业范围的公司。2、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展,正逐步希望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的艺人。3、 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权力与义务1、 在协议期间,乙方通过火山短视频平台产生的艺术形象、表演形象、广告形象、平面形象以及相应存于火山短视频服务器内的音视频内容,乙方永久且不可撤销地在全球范围内授权火山短视频有权在界面设计、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频道设计、对外宣传片、宣传动图、产品介绍)等项目以及火山短视频平台中免费使用。2、 在合作期间,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火山短视频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乙方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昵称用于推广、宣传火山短视频及火山短视频关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