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党建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进1步加强全镇基层党建工作,提升我镇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2012】18号)文件精神 ,进1步推动我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创新党建工作考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各村(居)党总支、镇直单位总支(支部)。 第2条 本办法的管理内容包括各项党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3条 根据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实行积分制管理,分基础分和绩效积分,基础积分侧重“3会1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履行和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6大载体”、党组织各种记录、许诺践诺评诺等平常基本工作的落实情况。绩效分侧重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制、工作成果、工作创新等内容。年度总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积分占50%,绩效积分占50%。对得分前3名的,在评先评优上给予优先;对积分最后1名,由镇党委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年度消评先评优资历,列为重点整改对象,给予帮扶整改。 积分采取事前对每项工作任务量化分值,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