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1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根据x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延续发展,改良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展开农田建设而实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第3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1管理体制,统1计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行、验收评价、上图入库。第4条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和指点全国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农田建设计划,建立全国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兼顾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监督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点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本地区农田建设政策和计划,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提出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