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书合同编号: 甲方:珠海市体育中心乙方:经营地址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珠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为了全面加强和落实甲乙双方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乙方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层层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所列的消防安全责任,自觉维护甲方物业的消防安全。现明确乙方责任如下: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责任区(合同规定的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三、确定乙方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四、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五、组织对承租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自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