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及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落实,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和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现宜昌市人防工事维护管理站与使用人防工程单位签定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一、所有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维护及消防安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二、结合不同类型的人防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应急措施。三、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使其明确工程维护保养的任务和内容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事项。四、建立工程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程内主要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五、消火栓、防火卷帘门、手动报警按钮等处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圈占、遮盖,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挪移。六、人员避难走道、疏散走道及疏散出口处,不得摆设柜台占道经营,并设置火灾疏散指